第13条 不得利用帖子/回复刷分。
执行 第23条 ,必要时执行 第24条 。
不可以挖坟(回复一个月以上无人回复的主题)、刷屏、索要人气、公开留联系信息等。
都比坏坏 发表于 2017-1-28 11:22
你是打算让我评12人气吗。。。。。我最多只能评5人气诶(借口),所以装作没看见>_> ...
不可以挖坟(回复一个月以上无人回复的主题)、刷屏、索要人气、公开留联系信息等。
都比坏坏 发表于 2017-1-28 11:22
你是打算让我评12人气吗。。。。。我最多只能评5人气诶(借口),所以装作没看见>_> ...
神哥丿 发表于 2017-1-29 10:01
这明显在索要积分你早发现不处理吗
都比坏坏 发表于 2017-1-29 13:03
然后我需要说明一下,我还在熟悉期,不做任何管理,@lxf1290
神哥丿 发表于 2017-1-29 22:10
你也差点违规的233
都比坏坏 发表于 2017-1-29 22:15
幸好我评分区间不够
神哥丿 发表于 2017-1-29 22:53
够的话,你现在就不在这里了233
糖糖菌i 发表于 2017-1-30 08:54
还有能不能别高亮我的帖子了= =
York 发表于 2017-1-30 09:22
难得一见的经典案例,晒尸一星期哦2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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