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尚未登录,请登录后浏览更多内容! 登录 | 加入最MC

QQ登录

只需一步,快速开始

 找回密码
 加入最MC

QQ登录

只需一步,快速开始

查看: 4019|回复: 0

[公告] [新]MOD交流版块版规[161004更新]

 关闭 [复制链接]
  • TA的每日心情
    慵懒
    2016-11-20 17:45
  • 签到天数: 162 天

    [LV.7]常住居民III

    发表于 2016-9-23 19:14:07 | 显示全部楼层 |0人打赏|阅读模式
    本帖最后由 千寒 于 2016-10-4 17:41 编辑

    [新]MOD交流版块版规
    最终更新日期:2016年10月4日8时
    参考材料:材质资源包版块版规


    1.版块介绍
    本版块为Zuimc论坛的MOD交流版块,诸位用户可以在这里发布原创或转载的MOD。


    2.发帖规则
    2.1 请使用统一的帖子标题:
    [适用版本][SSP/SMP]MOD名称(英文名+中文名)+其他介绍
    如果支持多个版本,请用符号/或~进行分割。
    [ssp]:仅客户端安装即可使用,[smp]:仅服务器安装即可使用,[ssp/smp]:客户端和服务器同时安装才能使用
    如:[1.7.10~1.10.2][SSP/SMP]一个模组-A MOD - 只是一个MOD
    方括号[]和斜线/均为英文符号!
    2.2 禁止剽窃,即未经原作者同意直接拿他的作品发布到这里并说这是原创。
    2.3 搬运帖请注明原贴地址,否则按剽窃进行处理。
    2.4 发布搬运帖子之前请先查询是否存在永久更新帖,若已存在,重复帖会被删除(如果原永久更新贴长时间未更新,请向版主反映)
    2.5 从国内网站进行搬运时,要征得原作者同意并注明国内原贴地址,如果国内贴为搬运贴,也要注明真正的原贴地址。否则将视为剽窃
    2.6 半原创MOD(即在原有MOD的基础上加以修改)也请注明原贴地址和原作者。
    2.7 禁止发布对服务器有效且性质恶劣的作弊类MOD(如X-ray,All-U-Want等)
          (但如果附带了服务器防御方法的话,不会受到处罚。)
    2.8 下载地址请用中国大陆可以访问的网盘,如百度网盘、360云盘。
          (如果原作者不允许使用其他下载地址,请在帖子内注明。)
    2.9 图片请直接附在主楼内,不要在二楼上图。
    2.10 发帖后再编辑请使用右下角“编辑”功能,不要进行回复。
    2.11 禁止屠版。(同一账号24小时内发布四个以上帖子(不包括四个))
    2.12 禁止发布MOD制作器发布的无意义MOD。
    2.13 如果是MOD制作器发布的MOD,请在帖子后面加上[MOD制作器]。
    2.14 禁止发布内容为“加QQ我发给你”或“留邮箱”之类的主题帖。
    2.15 1.6.4及以下版本的MOD请发布到“过期MOD”子版块。


    3.回复规则
    3.1 禁止水回复,如:= =、666、2333等
    3.2 禁止连续回贴 (例如:在同一帖子内无间隔连续回帖,导致连续几层都是此人的回复)。
    3.3 禁止无意义沙发,如:沙发、我是二楼!等
    3.4 简短的回复请尽量使用回复贴左下角的“点评”,由于回复别人而造成的连续回帖依然会受到处罚。
    3.5 禁止水回复可见,如“看看是啥”、“回帖看隐藏”等。

    4.主题帖奖惩规定
    4.1 发帖不按要求的(标题格式不对、网盘大陆无法访问等),扣除5~20MC币,0~2人气,并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处理。

    • 标题格式不对或者未填写表格的,在做出惩罚之后强制修改。
    • 下载地址非大陆可访问网盘的,在作出惩罚之后进行关闭+下沉处理,修改后可以PM版主进行恢复。
    • 在二楼发表图片的,做出惩罚后强制将图片拖回主楼,并删除二楼的回复。
    • 无介绍、无图片的,惩罚后直接删除该帖。
    • 在主版发布过期MOD的,做出惩罚后将强制拖入“过期MOD”。

    4.2 剽窃并已经查实的,在回滚他人所评分数的基础上再扣除10~20MC币,0~3人气,并删除该帖。多次屡教不改者,从重处理。
    4.4 发布本版从未出现过的MOD,并符合要求者,给予1~5人气,5~20MC币的奖励。
          (评分原则:MOD实用性、汉化量、原帖发布时间、帖子介绍量以及掷骰子
         如果一天内发布多个帖子的话(小于五个)可能会减少一些奖励)
    4.5 初次在本版发帖并符合要求者,额外给予给予0~2人气,5~10MC币的奖励。
    4.6 发布优秀原创MOD,额外给予给予3~10人气,10~30MC币的奖励。
    4.7 在本版获得精华帖者,给予5~10人气,15~20MC币,0~2贡献的奖励。
    4.8 举报本版违规内容,视情况给予0~3MC币的奖励。


    5.违规回复处罚规定
    根据本版实际情况,会对违规回复作出以下处罚:
    5.1 内容仅有水成分或无意义文字(例如”ajsdhiojcnbxuas“),扣除5MC币,警告。
    5.2 楼主反复刷回复(无论任何原因,如“顶起!”“为什么没人”),扣除5MC币、3人气,警告,必要时删除。
    5.3 内容为水回复可见(例如“我来看看是啥”“回帖看隐藏”),扣除5MC币、1人气,警告。
    5.4 回复中禁止只@某人,需要@其他人时要附带理由,否则扣除10MC币、5人气,警告。
    5.5 同一人在多个主题中连续水(时间≤1天,水回复量≥3条),在按照5.1或5.3处理的前提下,每条回复额外扣除1人气,警告+删帖。
    5.6 同一人发布多个相同的主题,仅保留最先发布的,扣除10MC币、5人气,警告+删除多余帖子。
    5.7 在其他人帖子中通过回复来宣传自己的帖子或者服务器等,扣除10MC币、5人气、1贡献,警告+删帖。


    更新日记:
    2016/9/28
    修改2.11,补充4.4,修改5.1,5.5

    2016/10/2
    修改2.11

    2016/10/4
    修改主题帖奖励措施




    旧版规备份:
    Mod板块发帖须知
    欢迎来到有爱的MOD交流版
    红字粗体高亮显示,以下为本版规则!!
    以下为发贴格式
    1.标题格式:适用的版本号+[ssp]或[smp]+mod名称+其他,版主有权强制修改
    2.高亮标准:
    精华搬运(红色) 非MOD制作器的原创MOD(蓝色)优秀的MOD制作器制作MOD(黄色) 优秀的原创防作弊Mod(绿色)
    (凡是满足有另外大量汉化过、有自制原创视频、详细图文介绍这三个条件中的两条的帖子,均会被给予加粗的特别待遇)
    3.发布帖子之前请先查询是否存在永久更新帖,若已存在,重复帖会被删除(如果原永久更新贴长时间未更新,请向版主反映)
    4.禁止发布对服务器有效且性质恶劣的作弊类MOD
    5.禁止发布MOD制作器发布的无意义MOD
    6.如果是MOD制作器发布的MOD,请在帖子后面加上[MOD制作器],是不是,版主下载下来就知道了。
    [只有1.5.2版本或以下版本会被移入过期MOD板块]
    [过久不更新也会被移入过期MOD板块]

    (以上为版头的板块规则)
    补充:
    关于精品:
    1.精品帖子必须有3张关于Mod的介绍图,必须适用于最新版本,不少于3个版本
    2.精品帖子需要在本帖回复进行审核(见最后的申请栏)
    3.必须有视频介绍
    4.关于高亮请看版头规则
    关于原创
    1.原创必须从代码,美工,策划都为一个人制作,如果有别人帮忙,请在帖子内注明
    2.汉化不算原创!
    3.关于汉化精品请看精品栏
    4.反作弊Mod可以加上优秀的图章
    5.可以获得原创图章


    申请栏
    精品申请:
    帖子标题:
    帖子地址:
    原本作者(转载填写,原创填写自己名字):
    支持版本(必须3个):

    原创图章申请:
    帖子标题:
    帖子地址:
    Mod作者:
    支持版本(必须3个):
          

    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 TNE END


    分享到: 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
   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加入最MC

    本版积分规则